根据《关于开展2024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》,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按照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工作要求,10月10日以来,新乡市财政局随机抽取9家代理机构作为检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。现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
本次检查内容涵盖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,主要包括采购委托代理、采购需求情况、采购方式选择、信息公告、档案管理、质疑答复,以及“四类”违法违规行为,包括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、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、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、供应商围标串标等二十五种情形。
二、检查范围
检查按照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要求,抽取2024年以来前三季度代理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执业情况,检查同时兼顾代理项目数量、投诉数量较多的代理机构以及参与重点项目的代理机构。
三、检查结果通报
本次被检查的代理机构均能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检查工作,较为认真地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,按照规定开展业务活动。但检查发现,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价格扣除政策落实和运用上,专家抽取品目选择的合理性,评标报告编制的完整性,优化营商环境如电子化中标通知书运用,以及档案汇总资料如缺失法定媒体政府采购网公告网页截图、未汇编招标文件、装订顺序混乱等方面存在问题;在“四类”违法违规行为方面未发现相关问题情况。以上情况反映出个别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、专业素质不足等问题。
对发现的问题,已责代理机构限期整改,共计整改五个方面11个问题。
四、有关要求
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,其他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要对照问题自查自纠,及时整改提高,并不断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,依法依规代理采购项目,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执业专业化水平。
2024年12月3日